江西省可再生能源规划项目库管理系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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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江西省第二批光伏发电项目竞争优选情况分析
2021年12月01日


一、项目申报评审过程

根据江西省新能源发展“十四五”总体规划安排和江西省光伏发电规划项目库管理的总体要求,江西省能源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第二批光伏发电项目竞争优选工作。

本次申报依托江西省光伏发电规划项目库管理系统,采取线上审核方式进行。项目基础信息和支持性材料经过项目所在的县(市、区)和设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初步审核后,由江西省能源局组织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、中国电建江西省电力设计院、江西省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分别开展独立评审。省能源局结合评审结果对申报项目进行复核,形成的最终意见提交省能源局会议研究后经公示后发布。

本次光伏发电竞争优选工作按照“能建尽建”的整体思路将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纳入光伏发电年度建设规模。在坚持严格审查项目开工建设条件的同时,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,评审过程建立了反馈机制,对确认属于误报、漏报等问题和项目接网、消纳方案存在改进空间的情况,通知企业及时予以补齐、补正支持性材料和完善方案。

二、竞争优选项目胜出情况

本次光伏发电项目竞争优选胜出项目共计191个、925.48万千瓦项目,其中集中式92个、885.34万千瓦项目,分布式99个、40.14万千瓦项目。

一类项目共计155个、583.58万千瓦,二类项目共计36个、341.9万千瓦,其中二类均为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共用消纳通道的集中式项目。


本次竞争优选胜出项目按设区市分布情况


按项目建设模式分类


主要申报主体项目纳入容量情况如下:

序号

所属集团

集中式
(万千瓦)

分布式
(万千瓦)

总计
(万千瓦)

1

华能集团

99.6

4.47

104.07

2

国家电投集团

98.4

2.06

100.46

3

大唐

83

5.56

88.56

4

国家能源集团

128.8

3.75

132.55

其中

国能江西

93.8

0.25

94.05

国电龙源

25

0

25

国华新能源

5

0

5

国电电力

5

3.5

8.5

5

江西省投资集团

24

6.41

30.41

其中

赣能股份

19

5.21

24.21

新余矿业

5

1.2

6.2

6

中国电建

20

4.19

24.19

7

中国广核

15

0

15

8

华润

20

0

20

9

三峡

12

0

12

10

中核

30

0

30

11

中节能

10

0

10

12

晶科

82.5

0.5

83

13

展宇

32

0

32

14

阳光电源

26

0

26

15

其它

186.04

13.2

199.24

总计

885.34

44.14

925.48


主要申报主体项目纳入类别情况如下:二类项目指项目本体符合优选条件,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共用接网通道或消纳受限问题。

序号

所属集团

一类项目
(万千瓦)

二类项目
(万千瓦)

总计
(万千瓦)

1

华能集团

92.07

12

104.07

2

国家电投集团

77.76

22.7

100.46

3

大唐

72.56

16

88.56

4

国家能源集团

75.75

56.8

132.55

其中

国能江西

52.25

41.8

94.05

国电龙源

10

15

25

国华新能源

5

0

5

国电电力

8.5

0

8.5

5

江西省投资集团

9.41

21

30.41

其中

赣能股份

5.21

19

24.21

新余矿业

4.2

2

6.2

6

中国电建

24.19

0

24.19

7

中国广核

15

0

15

8

华润

20

0

20

9

三峡

12

0

12

10

中核

10

20

30

11

中节能

10

0

10

12

晶科

0.5

82.5

83

13

展宇

0

32

32

14

阳光电源

26

0

26

15

其它

120.34

78.9

199.24

总计

583.58

341.9

925.48

三、光伏近期库申报常见问题

本次光伏发电项目竞争优选申报过程中,各设区市及申报单位积极按照文件要求通过线上报送相关材料。但是光伏项目涉及的土地、房产面积较大且权属性质多样,审核过程中发现典型的问题如下。

(一)申报材料存在的情况

1.国土、林业、水利等部门的文件意见有效性不足,既未说明用地性质,也未明确对该项目选址的用地意见。

2.林业部门未明确涉及林地指标的用地面积和相应指标的解决方案。

3.林业部门未就涉及的湿地情况给出相应的湿地占补平衡初审意见。

(二)电网接入存在的情况

1.拟接入变电站的已无空余间隔

2.所属地区本地无法消纳,且电力送出通道已饱和

3.与具备接入条件的变电站的距离过长

四、重点推进项目开工建设

各项目单位应依法依规落实项目条件,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快开工建设,投产并网。针对二类项目,项目单位应按照“先建先得”原则,积极沟通,妥善安排,形成相应解决方案。同时要按照承诺同步建设储能(或储煤)设施,并及时配合各级发改委(能源局)、省电力公司和省可再生能源中心的信息调度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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